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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天和苑业主坚决反对在小区楼下1-3层建医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7-25 11:43 已回复


蒋书记:您好!我是天和苑小区业主,据悉小区1-3楼要开设医院,而且是在前期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立项公示。开发商以及相关方面对外说辞是业主无意见。开发商勾结医院,在侵犯业主隐私的情况下透露业主电话和个人信息,通过冒充业主,谎报支持开设医院业主人数,为支持业主亲戚朋友提供就业,约见业主私下面谈等方式威逼利诱。且不说医院开设以后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种种影响,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宣传点之一就是明确告知我们楼下是开设汇通超市,医院在传统观念中就是生老病死,过年过节大家都忌讳看病吃药,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无法接受自己的血汗钱换来的是开发商违背卖房承诺,让自己的家在医院楼上,真的不知道每天是住家还是住院。而且天和苑小区正门对面是漫卡教育幼儿园,小区内也有诸多老人小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55号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涉及规范》4.1选址4.1.2-6 明确规定不应临近少年儿童密集场所;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适用的复函》(2004)97号明确回复建设公共卫生设施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管理规定,不得开办在居民生活区及文教区;之前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也有言论:民营医院选址要求:医院离选址地点500米内无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米内无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而我们小区毗邻康乐社区医院,还有国土局(2011)459号文件划拨给泸州市基督教会三自爱国委员会作为新教堂及社会服务综合体建设使用(包含医疗养老)的地块内,已经在动工修建。
希望市委、市政府、江阳区委区政府、相关审批部门能听一听群众的呼声与意见,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监督开发商的不正当不合规行为,为我们业主这个弱势群体一个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舒适、健康的安居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8-21 10:15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天和苑业主坚决反对在小区楼下1-3层建医院问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卫生计生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近期,申请人潘清海向我局申请在酒城大道一段12号1号楼设置一所100张床位以下的中医医院,我局依法受理了该设置申请。主要依据如下:
一、该设置申请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泸州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泸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关于社会办医明确规定:“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经现场堪察,拟设置医疗机构房屋属临街商业用房,有独立的通道,未在小区内。
三、相关消防通道及医疗废水排污处理系统需该机构在修建前或修建过程中向消防、环保部门申报。符合相关规定后,才能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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