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请原谅一个残疾妈妈的再次求助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求助】请原谅一个残疾妈妈的再次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7-06 21:41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您好
打扰百忙中的您,实属无奈,请原谅一个残疾单亲妈妈的无奈,走投无路的寻求帮助
我是一位残疾妈妈,离异 独自带着孩子在成都生活,去年八月拿到属于成华区的公租房,之前在高新区办了5年居住证,因为孩子读书的问题,成华区的公租房差三个月的时间才满一年,去社区,没申请到孩子转学,然后又去教育局找相关领导,都没能解决好,实属无奈的我给市长信箱投了求助信,盼来了区教育局的回电,相关工作人员还是以政策限制了,说他们只管教育,不管残疾的困难,只按政策办事,残疾有困难找政府找残联,残疾人孩子上学困难和教育局没有关系,我为他们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点赞。如果不是真的特别困难,我也想做一个自强不息,残而不废的人,不给政府添乱的残疾人,可是孩子上学是大问题,我不得不解决,我如果辞职带孩子回家上学,一没有地方住,二没有土地种(居民户口),回家残疾人根本找不到工作,以后就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所以只能在成都上班让孩子在成都上学,无助的我只能再次把希望寄托在尊敬的市长您身上,希望您能帮助一下这个在成都打拼的残疾妈妈,让我能安心的在得来不易的工作上努力,用自己的双手抚养我的孩子健康长大,谢谢您,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7-10 11:24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成华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若孩子户口在原中心城区,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与服务的意见》(成办涵〔2016〕106号)规定:
五城区户籍保障性住房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可在其法定监护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登记享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薄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若孩子户口在中心城区以外,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7〕1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未尽事宜,您也可电话咨询成华区教育局小教科(电话:84321830)。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