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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到攀钢成都医院治疗哮喘没想到竟然因为输液死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d806883  2018-07-02 17:48 已回复

2018年7月1日,家父冯茂宝因哮喘病在成都攀成钢医院进行输液治疗,在输液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产生过敏反应,医院未及时查明过敏原因,父亲在继续用药后发生休克而后死亡。作为儿子,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早上的父亲还是一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所患疾病并未危及到生命,身体情况尚可的他自己骑车到医院治疗,下午却已经是冷冰冰的尸体被抬着出来。

我方认为院方在这次事件中存在处置不当:其一,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我父亲在发生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全部情况,包括所有输入的液体,而院方未将全部情况告知清楚,侵犯了我们的知情同意权,而这一行为阻碍家属做出停止输入一切液体的有效决定,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其二,治疗不当致其死亡,院方未经家属同意,只是取消一组液体,但其他液体仍然继续输入,此行为处置不当,即是患者致死的原因。其三,事故发生后未积极解决,院方有义务配合家属作出合理解释、对死亡原因进行说明,但在家属正常向院方了解情况,且未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情况下并进行磋商时,院方态度恶劣,并未积极配合家属了解死亡原因,也未安抚家属痛失亲人的悲伤情绪,且院方派人对家属进行拍照并快速携带照片离开,我们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置方式无理无情。

父亲的生命就这样毫无征兆的突然逝去了,仅仅治疗哮喘疾病就在医院与我们天人永隔,我与母亲无法理解、无法接受,失去精神支柱的同时,也是去了经济来源,是对一个低收入家庭的双重打击。此前曾听过多方朋友提到成都攀成钢医院关于医疗质量低下的口碑,但未曾想父亲因小病治死于该医院,且院方漠视生命的态度使人愤慨,如今子欲孝而亲不待,只有求助市长的帮助,还我和母亲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7-05 11:27

冯翔飞:
您好!7月3日接到您在“问政四川”反映“在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就诊后产生医疗纠纷”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诉您父亲于2018年6月20日到攀钢集团成都医院住院治疗,7月1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您及家属对该院的诊疗行为及纠纷发生后该院的处置提出质疑。
经向该院了解到,患者因“反复咳嗽咳痰、气紧8+年,加重10+天”于2018年6月20日到该院住院治疗,7月1日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不适,经抢救无效于7月1日15时3分宣布临床死亡。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病历资料,您及家属对死因提出异议,但未通过尸检明确死因。7月2日医患双方进行了初步沟通,您及家属不认可该院的解释,该院表示可以通过区医调委调解、鉴定途径、诉讼途径解决。
我局工作人员7月3日、7月4日与您进行了2次电话沟通,反复告知了尸检的时间及重要性,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该起争议,一是向成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该院是否存在诊疗不当;三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局已责成攀钢集团成都医院积极配合您依法处置该起争议,您表示遗体已于7月3日火化,拟与亲属商议后行下一步处置,我局工作人员告知您可直接来我局进行当面沟通并提供地址及联系电话,您对我局目前开展的工作表示认可。
我局将持续关注该起纠纷,同时要求该院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深入落实医疗服务相关要求,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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