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双流县的各类安置小区 农民入住是否需要缴纳几千块的入户费?目前我们村拿凤凰家园的时候每套房都要交几千块的 水电气的入户费,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其他地方的这个费都已经算在建安成本了,龙泉去年交的都退了。双流的怎么处理?另外我们多次反映需要将凤凰家园安置房中庭的变压器移动到小区边,以保证住户的安全,永安镇现在新建的翰林院安置房的变压器都在小区外面建的,为什么我们村的就不行?变压器全部在中庭 第一个影响形象,占用小区绿地 老人孩子都没有休息的地方了,第二个就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 、 根据供电公司要求,高低压配电装置及公共用电变压器不能放置于地下室,当地下只有一层时,用设置于地面,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只能将高低压配电装置放置于小区总平上。
2、 因小区周边为消防扑救面,如若将变压器放置于小区周边将会导致消防审查及消防竣工验收不合格,竣工后不能进行安置。
3、 因小区外属于生物城实施范围,且不属于凤凰家园红线范围,所以变压器也不能安放于小区外。所以设计单位在设 计时将变压器放置于小区中庭绿化带内,后期将采取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4、关于"户头费”的问题,根据双府函{2007}228号文件标准,收取光纤(10元/)、天然气(2600元/户)、自来水(600元/户)等配套款每套安置房暂按3210元/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