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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合江非法囤船严重影响长江环境应取缔!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l909  2018-06-16 11:22 已回复

尊敬的蒋书记:

合江非法囤船严重影响长江环境应取缔!
在合江县城流水沟长江边上,停靠有两个囤船,原来属于重庆轮船公司的停泊位,因为客船很早就没运营了,于是转卖给一私人老板,用于停靠过往货船和维修船舶。而在维修船舶时,会产生很大的敲打噪音,因为地处在城中心位置,影响了周围居住群众的生活,这些囤船在生产和生活中,还产生各种污染源直排长江,严重影响长江的水体环境。
而且江面上的各种垃圾,很容易大量在囤船周围聚集,根本不容易排出去,垃圾长时间聚集发出的臭味,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长江水质。这些囤船在长江停靠,没有按法律要求经过水利部门的审批许可,也不符合环保的要求,但却能违法长期在县城闹市区长江边停靠,没有相关部门去依法进行取缔,难道有保护伞在后面撑腰吗?里面究竟有没有权钱交易?群众强烈要求尽快取缔非法囤船,严查其中的违法行为,还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7-13 10:1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合江非法囤船严重影响长江环境应取缔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合江县交运局会同合江县环保局、合江县水务局、合江县航务处及长江海事合江海事处等人员对反映现场(流水沟长江边停靠趸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合江县城流水沟长江边上长期停靠的两艘趸船船名分别为合江停泊囤(船舶检验证书由四川省泸州市船舶检验局于2018年3月21日签发的,有效期至2019年5月31日)和合二航停泊囤(船舶检验证书由四川省泸州市船舶检验局于2018年5月8日签发的,有效期至2020年2月21日),均隶属合江县宏瑞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利平。其中合江停泊囤净吨位84吨,船舶种类为趸船,合二航停泊囤净吨位50吨,船舶种类为港用趸船。
该公司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合法岸线使用许可,附《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关于变更川航14囤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人的批复》(泸市航港航[2017]146号)和《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关于变更浮吊囤船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人的批复》(泸市航港航[2018]30号)。经查水务部门按河道管理和防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囤船不涉及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无需水利部门审批许可。一是两艘趸船只承接船舶靠泊业务,无船舶维修业务,现场检查时两艘趸船均有船舶靠泊,且均未发现有维修作业情形,不存在因维修船舶产生噪音的问题。二是两艘趸船均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均与泸州市城区港埠公司签订有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协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泸州城区港埠公司处置,并建有垃圾转运记录。三是两艘趸船均有1人专职值守,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打包转岸处理,船上生活厕所均已于2017年永久封闭,其中合江停泊囤已安装船用生活污水处理器,目前该装置正在等待船检部门检验发证。
你反映两艘趸船周围长江水面存在固体漂浮物,经查,由于长江上游前期暴雨,导致上游漂浮物漂流至此后滞留形成。目前,业主已完成船舶周围漂浮物打捞。2018年6月,经合江县环境监测站监测,长江罗九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下一步长江海事、地方海事(航务)部门将加强对该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业主落实船舶防污染主体责任,建立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强化船舶噪声管理,做好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处理及记录,明确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去向;县交通部门加强该水域区域的监督指导;县环保、水务部门加强该水域的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环境污。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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