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关于坟头拆迁赔偿,国家赔偿明确赔偿价格是5千元一个,实际赔偿到农民手中是5百元一个,对比组是贵州六盘水,当地政府赔偿农民到户是3千6百元一个,关于贪污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贵州所在地胆子小一些,贪污了1400元,四川泸州胆子大一些,贪污了4千5百元,请明确答复,类似问题不知道是市政府,区政府权力倾天呢,还是黄舣镇政府胆大包天。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关于征用地坟头赔偿问题中隐含贪污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我镇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土地附作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的附件5(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规定“普通土堆坟按500元/座补偿,砖、石、水泥修砌按800元/座补偿”,2017年在黄舣镇范围内实施的征地项目中,涉及补偿项目为坟墓的均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如您对补偿标准仍有疑问,可以到黄舣镇政府进行详细查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