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乐山交警车管所都入驻同一企业为什么?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乐山交警车管所都入驻同一企业为什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6-13 10:06 待回复

市领导:

我们是乐山市棉竹镇村民,现在给你们举报乐山全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干红,请你们好好查一查,深入一查可以查出一串问题的。

我们201710月份就在乐山“海棠社区”上给市住建局举报,有人用“蓝雁冷链物流园区仓储工程”骗取规划,修建乐山全立机动车检测站。市住建局也回复是:骗取规划,要求城管局处理。但到现在为止,对这个违法建设的机动车检测站没有任何处理结果,一直都在营业。最让人不理解的是:在我们举报骗取规划,违法建设以后,居然还在这个违法建设的地方修建了“乐山交警的车管所直属分所”,而且已经开始办公到现在近半年了。最搞笑的是:乐山城管把规划许可证照片放在我们的举报回复上,规划上明明就是“蓝雁冷链物流园区仓储工程”,这不是违法建设的证据吗?为什么不处理喃?

经过我们村民多方了解情况,发现乐山全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干红,还是夹江县瑞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干红还有一个身份是夹江甘霖镇的一个村长,属于政府工作人员。更让我们感到吃惊的问题是:夹江交警的车管所也是设在这个干红当法定代表人的夹江瑞兴机动车检测站。这也就难怪我们在“海棠社区”举报后,一直没有结果,有网友回复说:这个项目水深,至少是市上的关系了。

我们村民不晓得这个干红到底是什么背景,举报到乐山纪委,还不是不了了之,所以请省纪委领导好好查一查:

1、既然乐山住建局明确了未经规划核实就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为什么还能建起来?市住建局批的使用途是修仓库,修建成了机动车检测中心,批是修仓库就修仓库,不是让它建机动车检测中心。为什么让它改变用途??明明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我们从举报骗取乐山规划修乐山全立检测站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也查实是违法的,为什么没有进行处理?这个检测站照常经营,没有政府部门来查?

3、干红到底是什么人?后面到底有什么样的背景?在我们举报骗取市住建局规划违法修检测站后,还可以在这儿修乐山交警车管所直属分所?乐山交警不晓得这个地方的规划是仓库?为什么乐山交警车管所直属分所、夹江交警车管所都建在干红当法定代表人的两个机动车检测站?

4、干红是村长,可以开两个检测站,钱从哪儿来的?还是法定代表人,政府公务员真的这么高工资收入?

 

绵竹村民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