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限购政策: 我和爱人的户口是今年迁到成都的,到五月份刚好缴满了12个月社保,爱人没在成都本地购买社保,按照5.15新政解读,“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都应具备购房资格但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只须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即可(有图为证)”,我们申报了龙泉一寸金小区的房子,但在房管局复核时,以我爱人作为共同购买人,户口未满两年且未在本在买社保为由,没有通过,多次沟通无果,无奈向市房管局咨询,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均给出可以购买的答复,我们立即给龙泉驿区房管局打电话,龙泉驿区房管局房管局马上跟市房管局打电话,然而,结果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市房管局的马上矢口否认,说不可以,我们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下级把上级推翻了。且不说白纸黑字对外公布的政策说可以,就说自己做为业务主管部门,自己都不了解,前后解释都可以不一样,政策难道是你们一张嘴么,想说可以就可以,说不可以就不可以!!作为小老百姓,真的是很无奈,买个房子要存好久的钱,存了钱交材料一趟趟地跑,摇了十几个盘都中不了!现在5.15新政出来后,机会大一些,也只能一个月摇一次,错过了这一次,又要等一个月,如果这个城市让年青人都没有归属感了,真的是很伤心了。这封信可能领导根本看不到,只会被层层转交,就算有了办理结果,这个盘也早都摇完号了,但是我们仍然要反映,一是想通过反映疏导自己情绪,说白了就是出口恶气!二是确实想争取此次机会,求个公正合理解释。三是建议我们政府部门解读政策时尽量权威完善,再者解读尽可能口径一致,千万别在点滴之间让政府公信力慢慢流逝。四是希望证广开渠道,人民群众诉求没地反映,反映了不能得到及时回复,回复了又不能叫人信服,此时我们的政府部门或是工作人员又没得耐心,老百姓有啥子办法,无奈之下只有走几千年来的老路子,上访伸冤,如此离咱大力推进的法治又远了一步。坐办公室里永远不要想当然,一线老百姓的困难不沉下去,永远不能真真理解,谈何为民服务解忧,。好多时候不幸得事没落在自己头上,永远难以理解不幸中的人们的苦难。
荣飞: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当日,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8〕51号),对商品住房公开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其后我局出台了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一)、(二)、(三)、(四)对住房调控政策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解答。
您反映根据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四)第一问“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只须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参加龙泉某项目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但复核未通过。您先后向龙泉驿区房管局及市局相关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不一致。由于不同部门对文件及政策问答的理解不一致,且未能及时统一口径,由此给您及家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反思,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合理意见。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8年6月15日10时47分与您联系,向您解释了有关情况。您表示知晓。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