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长您好,我家房子在建河下面,河道在后山上石头掉了下来砸坏了房子,他们和政府村书记等都说房子在红线外(房子紧靠红线)不能拿入移民搬迁,等到两边放炮对着不到两百米的房子冲后(房子已成破烂危房)现在县政他们任意拿尺子量了下就给我们说赔7000元钱,说这已经在金堂县毗河工程算是赔偿最高的,现我们要居住却没有房子居住,经过了检测评定机构评估后,县政府已经下发了危房通知书,但仍然得不到赔偿搬迁,因为我们老百姓势力单薄,望公义公断
肖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毗河供水一期爆破补偿问题,资阳水投、金堂县国土局、金堂县农林局、土桥镇村两级、项目施工单位一直都高度重视。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肖先生反映的其住房不在移民征地拆迁范围,不能享受移民征地拆迁政策,不属于拆迁范围。
二、为保证居民正当权益,在实施爆破项目前,资阳水投、施工方、镇村等与涉及影响范围村民(包括肖先生家)共同对房屋开展了影像锁定取证。
三、在项目实施爆破中,资阳水投、金堂县相关部门、土桥镇村组多次到项目实施区(包括肖先生家)进行现场勘查受损情况。
四、爆破项目实施后,资阳水投、金堂县相关部门、土桥镇村组
多次到受损家庭(包括肖先生家)中核实影像锁定改变情况,肖先生反映相关部门、人员未到户中核实受损情况不属实。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资阳市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指导文件》(资毗移领〔2016 〕3号文件)进行协商补偿,肖先生对补偿金额表示不同意,不签字。通过各方协调,施工方提出按照原锁定状况,恢复房屋原状,肖先生仍不同意。
五、在项目施工中,经各级部门共同参与协调,一直在给付肖先生过渡费用。
六、资阳水投、金堂县相关部门、土桥镇村组将根据肖先生房屋实际情况会商补偿意见并积极与肖先生沟通。
七、针对肖先生反映的问题,给以如下建议:
建议1:按照 《资阳市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指导文件》(资毗移领〔2016 〕3号)文件要求,对影像锁定前后进行对比,协商补偿;
建议2:施工单位按照原锁定状况,恢复房屋原状;
建议3:若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 《资阳市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文件》(资毗移领〔2016 〕3号文件)要求,由肖先生与施工单位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定损,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