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村5社周元如因家庭条件差,住居环境恶劣,被确定为精准贫困户,易地搬迁户,他有三个女儿,现均已出嫁,大女儿远嫁广安,广安自有住房。二女儿嫁在新场,自有住房,三女儿购买房屋于大黄沟,据我了解易地搬迁政策,女儿出嫁户口在本地,属于户在人不在。不应该纳入易地搬迁,同时子女有安全住房,且家庭十分富裕,应该赡养老人,不应该国家政府赡养,同时不应该老人与子女分开来看,如果户在人不在也可享受易地搬迁,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户主有3.4个女儿都出嫁多年,且家庭生活富裕,只因户口没有迁走就也可以纳入易地搬迁,同时如果户主有4.5个儿子个个住洋楼,开宝马。老人住个垮房子,他是否也该纳入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打算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周元如该享受易地搬迁那也仅仅是他夫妻二人没有安全住房,但现在周元如易地搬迁建房为什么是为4个人,是我们的认识错误还是干部对政策的理解错误!
匿名网友:
您好!你反映何家村五社周元如一家人是否均该享受精准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周元如夫妇二人均已70高龄,且其妻宋德菊瘫痪在床多年。当地群众和村社各级组织都知其困难情况。
二、周元如的户口簿上是5口人,分别是其妻、大女儿和大女儿的两个孩子(大的读初中,小的读小学3年级)。其大女儿与大女婿于1998年结婚后,大女婿的户口一直未从广安渠县迁入何家村五社。周元如因为没有儿子,就将其大女儿留守在家赡养二位老人。因家庭条件差,居住环境恶劣,其大女儿和大女婿带着两个孩子到重庆务工,夫妻二人长期在一家卖鱼馆杀鱼为业,一方面支持着周元如二位老人的经济开支,另一方面维持着2个孩子在重庆读书。据了解,周元如的大女婿离开渠县近20年,其母亲已死亡,其父亲与其胞兄一起生活,渠县老家也没有住房。
三、周元如与其妻子是2014年6月被确定的精准贫困户(贫困人口2人),但根据政策的要求,通过群众讨论、村镇各级审查,2018年将其全家5口人全部纳入贫困对象,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中共诺江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