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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高新区3年多社保想在双流买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6-09 09:13 已回复

罗市长,你好。

我目前在高新区工作3年多了,也在高新区有3年多社保了,户口在四川广安,高新区楼盘少而且总价比较贵,我想在双流或者郫都区买房,我觉得这个要求是合情合理的,请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十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6-11 11:37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当日,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8〕51号),对商品住房公开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同时,我局在公众信息网(http://www.cdfgj.gov.cn/)公布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一)、(二),对住房调控政策的具体问题,比如户籍、居民家庭如何认定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解答。其后,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在其(https://www.cdfangxie.com/)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的通知,将新政实施后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说明。政策出台后,我局将收集到的市民通过各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紧急研究,并于5月18日在局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布了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三),为市民答疑解惑。
我局工作人员已给您致电并解答了相关问题,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房管局 2018年6月1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6-12 16:52

网友您好!您留言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 来信人所反映的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的规定,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议咨询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关于来话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相关建议意见,我区将及时向市级部门反映。
规划国土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12日16时28分通过来信人预留的联系电话未能联系上来信人,如有需要,来信人可拨打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3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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