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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中和街道办越权行政阻碍小区自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6-07 09:0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高新区怡丰新城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目前,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森辉物业公司,据了解,森辉物业与小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早已到期。多年来,由于缺乏合同的约束,森辉物业不作为,小区积累了很多问题,选聘物业确立服务合同是我们绝大部分业主的强烈呼声。目前,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响应业主的号召在依法依规推进小区物业选聘工作。为了得到中和街道办的支持和指导,第二届业委会多次向中和街道办汇报相关工作,按照小区自治的原则,本来中和街道办对小区自治工作仅有指导的权利。但中和街道办却越权行政,频频给我们小区选聘物业工作设障碍。试问小区依法依规开展自治错何在?为何中和街道办要频频设障碍?中和街道办相关人员明显在维护森辉物业,其中又有什么猫腻? 现将具体情况阐述如下:小区在筹备和选举第二届业委会期间,为了实现良好的自治,制定适合本小区管理规约,所以“三个文本”应运而生。而“三个文本”——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工作规则,是小区的“宪法”,是非常重要的依据文本。第二届业委会近期按照“三个文本”的相关规定,在依法依规推进物业选聘工作。而中和街道办提出:街办备案的三个文本与业主大会表决的三个文本版本不一致。后经业委会核实,确实存在不一致、备案的不是通过表决版(备案时、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的打印版本搞错了)——存在错误不要紧,第二届业委会立即核实了表决版本(有表决时的公告、以及同时上传业主群文件的电子版和跟着打印发放的印刷版),要求依据客观事实、按全体业主表决通过的版本进行更正,但街办不采纳表决客观事实、仍坚持按原备案版。 但是两个版本中,有多处不一致,比如,对楼栋代表的产生方式规定不同——备案版没明细产生办法、需业委会和街办共同制定产生细则,表决版是明确规定按楼栋进行推选。从去年9月到现在,一直是按表决版的每栋推选在实施的(之前中和街办一直未提出异议)! 物业聘请基础工作之一的楼栋代表推选完成了一部分,仅有很小部分楼栋代表由于无人报名还在做最后的宣传工作。但中和街办认为大的依据(三个文本)不确定,之前第二届业委会开展的工作不合规,应重新开展,目前对小区选聘工作在中和街道办的阻碍下已经寸步难行。 我们业主的诉求很明确:一是请中和街办按照表决通过的版本更正“三个文本”备案;二是切实给予物业聘请工作支持,不要遇事就叫停;三是做好小区物业选聘工作的指导工作,而不是一味干预小区自治,偏袒物业,小区自治绝对是按照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开展,而不是某些小部分业主;四是做好小区选聘物业期间的维稳工作,维护小区次序,督查森辉物业做好配合工作,我们也欢迎森辉物业参与招标,最后的结果是小区绝大部分业主的意志而决定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6-07 16:01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来网友反映中和街道阻拦怡丰新城业委会开展物业选聘工作的问题,经调查:一、选聘物业是小区业主依法自治的权利,而且也是由小区业主大会来确定,根本谈不上来话人所反映街道频设障碍进行阻拦一事。二、相关条例规定并赋予了街道、社区有义务对小区相关事务进行监督、指导。街道、社区也是按相关流程在指导,并请了市物业协会专家向业委会明确了选聘物业的要求和流程。三、关于“三个文本”,我街道工作人员向业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答复是以备案为准,并且有全体业委会成员签字,表决公告的照片只能看到封面,不能看到内容,业委会做的小册子与备案文本存在多项不符,小册子里有多项不按常规做法被删除,业委会一再申明有关工作人员把提供的打印版本搞错了是不符合逻辑的。经我街道工作人员查阅,业委会做的小册子与备案文本有16处不同,其中最为关注的是楼栋代表推选:明明备案中说明业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另行制定,偏偏业委会把这一条给删除了,是不是在广大业主当中有失公信,硬要强加于街道在阻拦业委会选聘物业工作。街道、社区一定会按照相关条例,指导业委会依法、依规做好物业选聘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6月4日15:30分电话联系来信人,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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