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最近一直在准备买房,想咨询一个问题:成都的新房,很多在房协网上显示的规划用途是“公寓”,但是现场售楼人员却说是住宅性质,说区别只是冬至当天的日照很短。我想请问个权威说法:这种公寓房的性质到底是70年“住宅”还是什么?是否具有迁入户口、学区就读等权利?房管部门提的这个“公寓”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规划管理中的公寓是指“除日照要求外均满足《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一类特殊的生活单元”,属于住宅性质。是否具有迁入户口等权利的相关问题请具体咨询住房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