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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中海锦江城花涧二期装修维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6-02 23:30 已回复

尊敬的罗市长:
本人于5月27日认购了位于天府新区中海锦江城花涧二期的一套商品房,却在开发商提供的正式合同中发现装修协议存在严重问题,具体如下:1.装修合同中没有将所用建材品牌明细一一列出,与前期宣传中提供的装修明细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2.主合同中强制消费者自行签署认同商品房的装修水平云云,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不能接受;3.该项目在计算房屋认购总价时,对装修部分面积不是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算,而是加上公摊面积进行计算,将公共区域的装修费用加在消费者头上,令人难以接受;4.现场有业主表示对装修合同有异议,提出进行磋商,却没有中海的代表出现,反而以“不签装修合同拒不接收主合同”为由变相强迫消费者签署协议,中海的不透明程度及消费者知情权被褫夺可见一斑!
中海的种种行为与十九大精神及市政府关于精装商品房买卖的规定背道而驰。综上,请罗市长为广大中海锦江城业主主持公道!
最后,祝愿罗市长身体健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6-14 13:56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建设国土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购买了中海锦江城商品房,对签订购房合同时的装修标准有异议,未公示精装修明细,开发商按建筑面积计算装修价格等问题。
经核实,该项目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18日将由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接受监督抽查。
一、规划建设国土局立即责成开发企业按照《<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成建委〔2018〕168号)的规定,建立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做好相关装修价格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履行住宅装修质量保修责任,主动做好购房者的沟通解释工作。
二、规划建设国土局及时将装修信访投诉相关情况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了解到市建委正积极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涉及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纠纷的相关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项目的装修材料、部品设备的品牌、型号和价格等详细信息,可详询市建委。
以上情况于2018年6月7日与中海锦江城项目购房人兰先生、刘女士、曹先生、余先生、侯女士等五名代表沟通,代表均表示知晓;并请代表代为转达其他购房人。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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