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荒唐!物业不提供免费停车位,业主就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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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荒唐!物业不提供免费停车位,业主就不交物业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5-20 18:58 已回复

江阳区城管局、江阳区住建局:
1、该小区依照规划部门核定的规划图,小区地面上未规划任何一处公共停车位,某些有私家车的业主嚣张地提出:物业公司不为其提供免费停车位,他们就拖着物业费不缴。更为荒唐地是诚和物业公司怕收不到物业费助纣为虐与业委会几人商议后擅自改变小区地面规划用途,将小区内原建渣处的大面积公共绿化、树木破坏后提供给部份业主免费停车使用,该行为未召开业主大会商议,也未征求广大业主签字同意更未向相关城管部门进行报备,严重违反《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
2、小区按规划图核定可作正常停车使用的只有地下停车库和附一层室内车库,小区地面上一律不得停靠机动车,随着小区业主机动车日益增多,业主机动车经常占用地面消防通道的现象时常发生,某些业主为蹭免费停车,一不愿意买地下停车位,二不愿意租用,更不愿意停靠在小区外很近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停车位(学院中路有大量空余占道停车位),诚和物业公司不作为,不宣传,怕收不到物业费,放任大量业主私家车停靠进小区,经常导致小区内人车矛盾。部分业主为蹭免费停车的私家车为什么就不能停靠到小区外的占道停车位?占道停车位又不是很远,为什么非要把机动车开进小区内?小区的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没有为任何人提供免费停车位的义务。
3、物业公司要安装车牌识别门禁,我们广大业主赞同,但物业公司放任大量业主私家车停进小区又不进行收费管理,助长了部分业主不良风气和不良道德,(部分业主花钱租用地下停车位后发现物业可以免费提供地面停车位反而就不再花钱租车位了,转而来蹭免费车位),小区人车矛盾只会越来越严重!物业公司应该严格核定小区停车位具体数量,超过停车数量后不管是否是业主私家车,一律不准驶入小区(己购或租有专用地下停车位的业主除外)。
望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督促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其整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7-11 15:36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荒唐物业不提供免费停车位,业主就不交物业费”问题,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该处原为烂泥坑,非常脏乱,小区业主长期往里面扔垃圾,自然形成了一个垃圾池。2017年该小区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多次被通报,后经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商议,由业委会出资铺上了碎石。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该处若要硬化为停车位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但因小区房屋多数已出租,业主本人未在小区居住,召开业主大会难度大,所以未召开业主大会,由小区业委会成员及部分业主商议决定由业委会出资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在小区进行了公示。
二、关于小区路面停车问题,由于小区车位严重不足,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商议同意让业主私家车进入小区临时停放,停放时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大多数业主表示同意。
三、目前物业公司已安装道闸,只有本小区业主车辆才能进入,社会车辆一律不能停放。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小区车辆停放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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