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领导,您好! 我是九绵高速拆迁龙安镇椒园子地段农村住户,我们很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设,但在房屋拆迁补偿上,当地政府只给可怜的每平米800元。龙安镇政府让我们选择货币安置,说每个人给9.1万货币安置费。今年开年后,龙安镇来解决安置费问题时,却说因为我是公职人员(住在农村的半边户),不给我9.1万的拆迁安置费。我两次问龙安镇的办事人员要相关的法律文件,他们又拿不出文件来,只说反正没有。所以,我认为:龙安镇政府在处理我的拆迁货币安置费问题上,涉嫌违法违规!恳请省政府领导--查处并纠正龙安镇在这次拆迁安置上对我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我一个公道!我认为,拆我房屋,低价补偿,本就违法违规而置民生于不顾;更令人寒心的是,货币安置还无理的区分个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