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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5-11 10:0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我是13年毕业与内江师范学院的小学教育(语文方向)的某某,在2018年简阳市教师公招考试中,虽然通过了笔试考试,进入面试审核,但在资格复审的时候,被简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告知没有资格取得面试通知书。理由是该考生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上只有专业名称小学教育,并没有教科局要求的小学教育(某某方向)这种格式。所以审核的资格教科局不予承认。   

   而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在国家教育部的本科目录上只有设置专业名称,并没有设置方向。也就是说,教育部只对专业名称进行了规范,并没有明确要求设置专业方向。而在专业方向设置上,学校具有比较大的自主权。各个学校会根据就业市场需求,自行设置专业方向。以今天参加资格审核的内江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几个师范大学为例,教育部只规定了小学教育专业,学校在这个专业上设置了语文、数学方向。学生选择了不同专业方向学习,设置的课程也是和各个方向相符合的,也就是各个方向的课程不一样。既然在专业方向上,学校有比较大的自主权,那么证明专业方向上,学校同样也具有自主权,因此,只需要开具跟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证明,证明专业方向是不是就可以了。去年简阳市教科局是这样操作的,不知道今年为什么连开具的证明都不看。

    成都市其他几个区在对于小学教育专业解读上是不是该统一一致,如果这个专业不符合开设要求是不是应该取消,或者是反映到各教育局在以后的专业设置上,毕业证书的颁发上注明方向?成都市其他地方可以,为什么偏偏简阳就不行?难道真的是地方政策地方解释?2014年就出现过这种情况,为什么一直持续到了2018年还未解决该问题,是不是以后我们小学教育专业都不能参加公招考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5-24 08:51

留言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人事科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简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四条规定:公开招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我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是根据各招聘学校对学科教师的教育教学需求和教育发展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并已经在公招公告中予以明确告知。且公招公告报经成都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已于2018年3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简阳市人才网发布。
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规定:报考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其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我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在人社局指导下,教育局纪工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得予以通过。
简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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