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汽车总站到音乐广场最大的十字路口,有两个交警罚款收现金,我问他:法律规定缴罚分离,是谁叫你收的,一会儿说是领导,一会儿说是法律?交警收现金有法律依据吗?
网友您好:经区公安分局调查,您所反映的交警罚款收现金的问题属于违法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目前对于非机动车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采取收现金并且开具专门的收据的处罚。该票据由成都市统一下发,收取的现金也将上交成都市财政。其余的情况分局交警大队将不会收取现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