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一家公司的法人,近日在我公司因业务需要准备办理贷款业务查询法人信息时发现以下信息:
我名下还关联了另一家公司,公司名称是成都寿恒和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优品街77号13号1层;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张勐;股东;李婧(我本人)持股比例100%。
这个结果令我十分震惊,主要有以下疑问:
1、本人从未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成为成都寿恒和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也从未知晓该公司的存在,更不知道本人还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从未遗失过;
3、成都市工商局办理该公司登记时,是否核对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签字,是否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审查义务;
由于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及纳税情况本人无法得知,而这种恶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往往都出于非法目的,有可能给国家或他人带来损失,有可能会对我个人征信及其他合法权利带来巨大的损害,所以恳请成都市工商局迅速查清此事,撤销将本人登记为成都寿恒和贸易有限公司股东的错误决定。希望工商机关能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冒用他人信息进行工商注册的非法行为。谢谢!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经分派我局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