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请问一下我2006年在深圳打工生了一个小孩,出生时心脏畸形两天后死亡。后来在2011年在深圳生了第二个小孩。第二个小孩在深圳入学要生育登记,登记工作人员说要有第一个小孩死亡证明才能登记。于是到医院开死亡证明,医生说在院死亡才可以证明,在家里死的要在村上开死亡证明。在村里又一不开死亡证明,村里说明在深圳的情况,村里就是不开证明。现在小孩入学办不了登记,学校在5月2号终止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