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异单身成都退休(女)失独、有精神疾病、无房,现暂彭州借住别人的房子。以前申请廉租房入住一年后因工资超标退了房后未再申请公租房、现希望再次申请廉租房,户口所在地:武侯区簇桥人民路下街1号。请问:我可以再次申请到廉租房?是否可以尽快批准申请获得资格入住?。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申请廉租房根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成房发〔2015〕72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簿原件或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您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及民事调解书);
4、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如您对以上答复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前往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85010415)
武侯区簇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