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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仁寿视高镇“购房陷阱“ 还我血汗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3-19 21:23 待回复

尊敬的慕书记:

    您好,我是雅安市人。因贵县视高镇纳入天府新区打造,我怀着满心欢喜的心情准备在那里投资置业,但因售卖人未充分提供相关资料,加之置业顾问、渠道经理解释有所隐瞒等误导我们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及诉求向领导汇报:

一、 事由

    310日,我夫妇在房屋中介的陪同下来到四川文氏实业有限公司家园佳居项目接待部,接待人员为该楼盘置业顾问张雪,该顾问在沙盘上介绍了项目情况并陪同我夫妇看了下现场,随后,该置业顾问向我们介绍了该楼盘需要14年由四川家园佳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租,这14年期间如何包租、如何收益也说了很多,并计算了每年应给付我们的收益金额。整个过程中,却只字未提包租期间我们需要承担的义务(如物管费、水电费等,直至317日,我们看了协议后,让渠道匡经理解释,他也是说包租7年间我们也不需要承担)其间据渠道经理介绍我夫妇原选定铺面由于某某手续等原因不能卖给我们并协调将其“关系人房”(是否为关系房未实地查看)卖给我们,其间出售人未告知、未提供相关资料给我夫妇查阅(商品房认购协议里所谓的“附件等系列法律文件”),对我们提出的疑问隐瞒答复,并让我们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317日,我夫妇带着购房款来到该售楼部,接待人员也为原置业顾问,该顾问随即将商品房购买合同、委托租赁协议、商业综合管理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商户经营手册等拿给我们签字,才发现需要签订的这些协议之前都没有告知。在查阅各合同条款时,发现条款内容与置业顾问、渠道经理解释不符,随即我夫妇再次实地查看铺面,并在与渠道经理交谈中,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签订的门面所在位置有柱头所占面积近一平米;

二是渠道经理保证在7年以内不管什么情况均不承担物管、水电等相关费用。这与合同上载明的若空铺期间产权人需要支付一切费用不一致。为此我们再次找到渠道经理,他说一切以他说的为准并协调调整门面,我在反复研究条款时发现该条款和渠道经理解释完全不同,对购置人收益影响较大,不能保证收益,经我夫妇双方商量不准备购买。

此时,一个自称项目负责人的过来针对我们的疑问解释说14年均不给物管及水、电等费用。随即在签字过程中越想越不合适为什么条款内容与三个人解释均有出入,存在欺骗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收益,为此我们放弃购买。

二、 诉求

    家园佳居项目在出售过程中隐瞒及误导我夫妇,导致我夫妇缴纳2万元保证金,并将所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我夫妇为普通百姓,收入均是多年节约和四处筹集而来,恳请领导能按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要求四川文氏实业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2万元并赔偿提前支取定期利息损失。

三、 建议

    恳求慕书记帮我们追回血汗钱!并督促销售单位在销售过程中将信息透明化,真实有效告知购买人楼盘及销售条款详细信息,严肃处理销售过程中的“购房陷阱”行为,为外来人员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兴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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