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我的帮助。我于2016年年底因感情不合与前夫离婚,并育有一女,小孩落户男方,离婚后小孩归我抚养。现想把小孩户口落在我的名下,(17年年底在当地派出所咨询过,要乡上领导签字同意,但是由于我们那边可能会动迁,不予同意签字),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林镇现处于军民融合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区,根据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办理东林乡部分区域相关审批手续的通知》(绵游府发〔2016〕20号)要求,公安机关暂停办理划定范围内(东林镇天坪村、狮庵村、光明院村)的户口迁入和分户手续,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军民融合产业园展示中心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期间,只办理婚迁和新生儿上户。目前拆迁工作未全面完成,其它村户口迁入按照派出所户籍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