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龙泉驿区 » 请尊重民意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请尊重民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2-08 11:47 已回复

大面规建办作为筹建业委会主办部门,对四川炜岸地产开发商发起的在龙泉炜岸城组建业委会倡议未尽全面审查的政府职责,不组织进行任何民意了解和现状调查,在政府各级部门都高度重视炜岸城存在的诸多违法构筑物、诸多公共设施未按规划建设、绿化绿地还未验收等现状的时刻,发布筹建成立业委会公告,不合时机、忽视民意、有失公正。望其暂停推动业委会筹备工作,从炜岸城小区撤回公告,挽回自身及政府信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政府公开电话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4-24 09:26

网友您好:
经大面街办调查,炜岸城占地面积408亩,由酒店、洋房、联排双拼、青年公寓、写字楼、商业街等多种产品形态组合而成的城市综合体社区。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建成后居住总户数可达5700户。
炜岸城小区公寓与洋房业主发生群体打架事件,发生于炜岸城小区米拉公寓和洋房业主之间。炜岸城小区米拉公寓40栋有308户业主,41栋616户业主,洋房区共有业主904余户。《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再次激起了小区业主对该建筑的争论,极个别业主对安全围栏墙面乱涂鸦,将互通门进行了上锁,矛盾发酵,导致聚众事件。
2018年1月31日,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大面街道办事处协调双方业主代表召开会议进行沟通对话,并督促物业公司对墙面涂鸦开展清洗工作,希望米拉公寓和洋房之间尽快化解矛盾,恢复小区和谐状态。
安全围栏拆除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业主可通过合法手段,向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面街道将继续配合区规划局、房管局等区级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开发商、该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业主,力争妥善处理、尽力化解矛盾,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关于您反映的炜岸城小区筹备业委会等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炜岸城小区已满足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且该开发建设单位已依法向物业所在地(大面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经我办审核并于2018年2月1日出具“关于组建炜岸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第1号)”,报名截至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17时”。业主可按照报名时间进行报名流程。在大面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经广泛宣传,并通过业主自荐的形式,产生出10名业主作为筹备组正式成员。
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之日起审核受理,并积极指导、组织业主大会筹备相关事宜。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的中的合法权益,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我办需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
大面街道将继续严格指导、监督该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相关工作,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