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孩子段雨航就读于榕山镇中心小学三年级一班,2017年6月13日下午2时39分左右在教室去对面办公室改试卷错题(教室离办公室一走道之隔,大概2米左右)被一直在走道里面来回奔跑游戏(有监控视频为证,一直没有人阻止这种不安全行为)的几个同学中的刘星磊同学撞倒导致右手肱骨严重骨折,下午4时过快放学时老师通知我,我随即将孩子带榕山镇中心卫生院拍片检查,医生说没事,但是孩子手还是不能动,我以为摔疼了,第二天,我叫老师观察有事情通知我,14日下午,老师通知我,孩子手还是不行,想到临近考试,下午4时过我将孩子带到县人民医院拍片检查,检查结果右手肱骨严重骨折,需要手术固定,当时通知学校分管安全领导吴明校长,只是一味的叫我们不要手术,也没有给我们治疗方案和去哪里治疗,更没有问我们需不需要钱,反而用一些手术后的后遗症吓唬我们,因为孩子要紧,我们连夜将孩子送泸州医学院急诊,检查结果右手肱骨颈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而且教授告知有一个风险:就是孩子骨骼没有发育生长完整,肱骨颈骨折影响生长板,有一万分之一可能左右手有长短大小区别,当时我们都愣了,我们想到孩子小,做手术害怕更会影响,所以强力选择保守治疗,住院7日加上全部检查、后续复查费用花了3900左右,住院期间除了班主任老师打电话问候,其他无人问津更不用说资金方面,出院后继续石膏固定一个月,一个月后复查取了石膏,现在恢复还好,经过鉴定为十级伤残,经过预算医疗费(保险报销除外)、伤残抚慰金、精神抚慰金、孩子营养补助、车往费、务工护理费约6万余元,我们去找学校,学校一直把责任推给致伤方家长,拒绝承担责任,致伤方也只答应承担2000余元,校方领导和致伤方班主任都觉得医好就了事,叫我们不服就去申诉,威胁我们说学校的是大律师,我们是打不赢的,难道我孩子好端端送到学校,无故受伤骨折就这样医好就了事?骨头骨折不应该得到补偿吗?学校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孩子在不属于活动范围内来回奔跑游戏无人阻止,学校管安全的在做什么?班主任老师在做什么?这不是学校的责任吗?难道真的就没有公理了吗?真的就是官官相护吗?执法部门真的是为单位和势力所开的吗?希望司法领导给我们一个公断。谢谢!谢谢!综上所述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