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8月,我在成都乐居华庭装饰签订装修合同,工期90天,满十万送4万家具券,装修过程中之前选定的材料各种缺货然后喊客户换货,各种拖延无货,家具12月底家具城就出货,装修公司一直不送货,工程快接近尾声(未验收合格),项目经理及公司人就要求付尾款后才能发货家具,我觉得很不合理,而且合同上也未约定必须尾款交后才能发货家具,侵犯我的知情权,当初也没说要交尾款后才能发货家具!求支招求扩散!自市长热线投诉后,1.24日下午经区工商所电话调解,所承诺1.28日前答复具体解决方案履行当时调解之诺言,然而商家并没有诚信可言,一味拖延无回复!没有解决诚意,背信弃义!望相关领导予以解决!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经分派青羊区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于2018年02月2日电话了解,您自己已与成都乐居华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家具券折扣成现金春节后退还于您。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02月02日11:29时,与您联系,您表示与商家已协商好并清楚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