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邛崃观澜国际顶楼违规搭建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邛崃观澜国际顶楼违规搭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1-26 21:45 已回复

  邛崃观澜国际1,2,3,4栋原本是只有9层的小高层,9楼楼顶是大家共有的地方,现如今9楼业主却在9楼楼顶的基础上修建了一层楼(也就是第10层楼),然后又在第10层楼顶的基础上搭建了阳光房,相当于是9跃10跃11,都是对方一家的。

    邛崃市规划局回复如下:邛崃市规划局答复如下:关于观澜国际项目楼顶违建问题,我局于2016年7月巡查发现该部分违法建设,但已成形并与主体相连接。后经四川省建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鉴定为:“屋顶新增部分若拆除,二次施工可能对原有主体机构造成损伤,在保证新增部分安全的前提下建议维持现状使用”。因此我局根据《成都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对该部分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6日对该部分予以顶格处罚,分别对该部分处以没收实物价值1089348元,及处工程造价罚款44904元,对该超建部分不予办理产权。我局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2日将该项目处罚结果予以公示,并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除违法建设部分外按消防要求,不得擅自封闭和占用楼顶消防疏散通道。 以上情况已于11月17日上午11时与您联系,但您所留联系电话非本人号码,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有疑问,请联系:028-88790986。

    第一,从顶楼最开始搭建时,邛崃规划局只是张贴了禁止搭建的告示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方违背政府命令,继续违法搭建,问题发生时不去解决,形成事实规划局却说不能拆。

    第二,规划局回复说“除违法建设部分外按消防要求,不得擅自封闭和占用楼顶消防疏散通道”。事实却是现在的9跃10跃11,都是对方一家的,并且已经封死,遇到紧急情况根本不能去顶楼逃生。

    第三,《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条例中讲到对于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实际上9跃10跃11都是对方的,根本没有没收,已经封死,只有从对方家里才能去顶楼,事实已经属于对方私人财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政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5-09 13:43

市规划局回复如下:市规划局回复如下:经调查,关于观澜国际项目楼顶违建问题,我局在前期巡查中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建情况,发现时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于该项目在当时属于在建工程(房屋主体已全部竣工),所以要求该公司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整改。后经四川省建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鉴定为:“屋顶新增部分若拆除,二次施工可能对原有主体机构造成损伤,在保证新增部分安全的前提下建议维持现状使用”。因此我局根据《成都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对该部分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6日对该部分予以依法处罚,并对该超建部分不予办理产权。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我局已没收该违建部分的违法收入(折价没收),并缴至邛崃市财政。我局于2018年5月9日对该公司和有违建行为的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封闭和占用楼顶通道的行为,并要求恢复楼顶通道的畅通,今后不能再封闭和占用楼顶通道。如有疑问,请联系028-88790986。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