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户口在温江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现在迁到温江光华之心小区自己的房子上,要办理那些手续。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现行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原件)
3、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若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028—82740942(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咨询,也可到办证中心现场咨询(地址:温江柳城南江路116号)。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