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三台县 » 村书记贪污腐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投诉】村书记贪污腐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1-23 19:36 已回复

爆料 绵阳市三台县金石镇三秀乡这里的村书记阳廷家,当时评贫困户,一家四口人,教三个人的钱给他,贫困户只能领一个人的钱,并且想要拿钱还要帮他干活,扫大街之类,现在精准扶贫,这里的老人家里都没有电,都还用煤油灯,地震的时候修房子,也是先给他钱的可以有名额,村里基本没有房屋倒塌,他报了一百多户倒塌房屋,地震的救赃款现在都没有发给农民,希望能爆料处理一下这个情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三台县金石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2-13 09:43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情况
(一)关于反映现在精准扶贫,村里老人家里都没有电还用煤油灯的问题
经查,金石镇石柱村贫困户共计21户,其中已脱贫户16户,未脱贫户5户。金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收到你的反映后于2018年1月26日对已脱贫16户进行了走访核实,未发现贫困户家里不通电的情况;县纪委工作人员于2018年1月29日对未脱贫5户进行了入户查看,其中1户因在外务工未重建房屋,另4户均未发现家里不通电的情况。
故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评贫困户,一家四口人,交三个人的钱给欧阳廷佳,贫困户只能领一个人的钱,并且想要拿钱还要帮他干活,扫大街的问题
经核实,反映“评贫困户”问题实际应为石柱村低保户评定情况。工作人员通过查阅石柱村低保户评定资料及会议记录、对低保户、欧阳廷佳和石柱村其他村干部调查发现,石柱村在评定低保户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由群众本人提出申请,随后经社、村初审,再由金石镇民政办入户核实,最后由村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定。
但在低保户评定中,因低保户名额有限,石柱村个别生活较困难群众未能被评为低保户,石柱村村委便在低保户收到低保补助资金后,将村上其中3户(共10人)低保户的低保补助资金收取了5人的低保资金,通过村文书张长辉交给了石柱村未被评为低保户的7名困难群众。
另查明,按照低保相关政策规定,低保户本身需要参加村级公益劳动,如清洁村社道路、清理垃圾等。石柱村因低保户群众多为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故聘请3人(1人为低保户)进行村上的卫生清洁工作,并支付相应报酬。工作人员对村低保户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低保户需要帮忙干私活的情况。
反映石柱村低保二次分配问题属实,想要领取低保资金还要干私活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反映地震的时候修房子,也是先给他钱的可以有名额,村里基本没有房屋倒塌,他报了一百多户倒塌房屋的问题
经核实,反映“报一百多户倒塌房屋”问题实际应为农房灾后重建问题。2008年“5.12”地震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石柱村分4次申请共计108户农房灾后重建。欧阳廷佳本人表示,4次申报,均由本人提出申请,村上进行初审,其中第3、4次申报因名额较少,还进行了村代表会议讨论,最终由镇政府相关人员及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确定为灾后重建户。重建资金在重建户新房建设完工并验收后,由镇财政所直接打入重建户“一折通”存折上。工作人员对石柱村灾后重建户进行了随机抽查,未发现在灾后重建农房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故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反映地震的救灾款现在都没有发给农民的问题
经核实,被反映“救灾款”问题应为地震生活救助问题。2008年“5.12”地震后,金石镇党委政府给予灾区困难群众前三个月每人每天10元钱和1斤粮、后三个月每人每天10元钱的救灾补助。享受补助群众评审是通过各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党委政府审查,民政局审批备案,向村民公式无异议后,由镇财政所直接打款至受灾群众“一折通”存折上,所有救灾款已全部发放,不存在石柱村村干部直接领取救灾生活补助款的问题。
故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反映贫困户未通电、灾后重建户评定、地震生活救灾款问题不属实;反映石柱村低保二次分配问题属实。
金石镇石柱村支部书记欧阳廷佳作为中共党员,对个别低保户享受的低保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三)款:“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之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金石镇纪委已对其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电话咨询:0816-5582010。
中共三台县金石镇委员会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