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安州区界牌龙集村七组的村民,我的儿子随母亲落户在龙集七组,农村户口。满足当地的落户政策,目前村上土地被修路占用征收,但当地赔偿土地钱,村委会以各种借口没有给我儿的一份。请求落实,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拆迁政策。
税远英:
您好!来信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经了解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龙集村7组因修建市政道路部分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作为龙集村7组集体经济收入,2018年1月17日全组户长会议讨论了土地款分配方案,90%以上社员代表签字同意了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您可以分配,您的儿子不能参与组上分配,您的父亲税永兴作为社员代表也参与会议并签字确认。如还有不明白的请到界牌镇政府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若有其他疑问或咨询,请联系0816-4618902.
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