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修姚渡至日新路段工程(龙赵路),需经过我们家老房子,老房子肯定就要拆迁。后经镇政府工作人员给我们说老房子拆迁过后补偿给我们每人25个平米新房,一户人在优惠20平米,想要大户型的多余平米就按当时市价进行购买。安置房没修好之前都给大家每人每月发过度费。2009年至今快10年了,安置房修好了,安置房修是修好了,现在政府说没有我们的房子了,直接把我们的名字刷掉了。而且拆房之前政府承诺的安置房和如何补贴的方式都有协议。公理何在??
尹胜: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镇已收悉,因你反映的问题涉及时限较长,期间人员变动大,现我镇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待核实清楚之后,将严格按照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