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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1-19 17:12 已回复

尊敬的罗书记你好:
我是魁星大厦的开发商苟品德,魁星大厦是2007-2008年间修建,并于2009年交付使用的,当时作为恩阳镇唯一一宗通过国有土地招拍挂的土地,所有国土建设手续都是办齐全了的,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我是一个老实本份的生意人,不想给政府添麻烦,我是很想早点把产权证办下来,产权证资料8年前就交到了房产局,提前缴清了所有费用,
办国土证(现在是两证合一)是最后一道手续了,原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土地证就没法分户。现在只差一点超容积率的土地费没有交了,魁星大厦竣工之后的几年里,恩阳所有的开发建设都没有走正规招拍挂手续,所以费用都比我低很多,我买土地时费用已经很高了,当时的房价又这么低,这幢房子修完卖完,亏了很多钱,现在这么多的土地款,就是把超容积率部分的售房款全部缴了也不够,超容积率部分土地款就恳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减免。
另外小区几位刁民居然又说违建的问题,我09年修建的十间彩钢棚,是镇未成区,也没有违建这个政策,而且也未占用他们的一分一毫地,无理由的在政府聚众闹事,执法大队迫于无奈给我们沟通,叫我拆掉,我是个老实本分生意人,不给这几个刁民计较,也是当时刚成立区,为了和谐恩阳、美化恩阳、为领导分忧,无理由的拆掉了,留了十个平方的清洁房,他们居然还在这个平台上闹事,说未拆干净又说我们和工作人员怎样。请问领导我们当初为何要顾大局为这些刁民让步,要这样说的话,我要求政府赔偿我拆掉房子的损失二十二万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恩阳违建遍地开花,而且我09年建的,为什么要拆我一家的,我也可以要求赔偿,恩阳区所有领导都知道,这些刁民无理由而且搞得领导们晕头转向,无可奈何,难道真的把这些刁民没有办法么?办理房产证我们跑了三四十遍,是当时成区延后办理房产证影响了的 ,而且当时建房恩阳镇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为什么这个小区的人就搞特殊化,就让这几个刁民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乱搞,坐着轮椅上访,事后活崩乱跳,丢尽了恩阳人民的脸,破坏了恩阳的整体形象,请罗书记明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24 10:45

苟品德先生: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后,现回复如下:
魁星大厦项目,是四川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以拍卖出让方式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该宗地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土地面积89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用途为商服、住宅(其中商用建筑面积为10%)。根据巴中银河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测绘报告及巴州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出具的结案通知,魁星大厦现已建成八层(建筑面积5220.26平方米)。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已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增加了1440.26平方米。按照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第十六条(其他事项)明确规定若涉及增加容积率须按拍卖时楼面地价补缴地价款。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巴中市建设项目改变规划条件补缴政府收益的实施意见〉的批复》(巴府办函﹝2007﹞92号)第四条第(一)款及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其他事项)第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已核算按拍卖时楼面地价缴纳增加容积率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为373776元。我局多次联系您缴纳地价款并办理相关手续,您多次推诿,拒不缴纳。我局已向区政府报告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您所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职责。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恩阳分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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