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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两个身份证号为同一人证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1-19 12:18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曾用名:敖丛燕,出生地:泸州市泸县,身份证号为:510521198505040282,因2001年考入四川省卫校(该校当年在简阳),于2001.8.23从泸县迁出户口至简阳,身份证号为:510521198505042827(该身份证号是当初学校统一办理进行下发的),当年因年龄太小,17岁左右,人生第一张身份证,根本不知号码被修改了。2006年毕业后,户口转回出生地,号码用原始号码:510521198505040282。现在因为升学考试,需要调学籍资料,学信网身份证号是:510521198505042827,与现身份证号不相符合,需要开证明,证明2个身份证号为同一人。现已在出生地派出所,打了所有资料,均无尾号2827身份证号的存在。去简阳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提供2827身份证资料,原始身份证早已掉了,调档案,档案也查不到。请问我目前该如何开这个证明?尾号2827身份证资料,原则简阳派出所肯定有当年的登记资料,及迁入资料,及变更资料,派出所查到了,能否直接开证明呢?尾号2827这张身份证肯定是经过了简阳派出所发出的,发出肯定就有记录存在的,因我曾用这张身份证购买过机票,学信网也有这张身份证号码的存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5-21 09:47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的迁移历史显示您的身份证号码均为51052119850504****。因此请您带上您的居民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以及省卫校统一办理的居民身份证档案,到简阳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核实后,为您出具《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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