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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天元小区货车停车场的使用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1-09 21:42 已回复

我是天元小区拆迁安置房的业主,现就天元小区货车停车场的使用问题进行投诉。

在2009年左右,由于天元小区存在大量从事货运工作的住户,村委会为了解决货车停放问题,将小区北边属于天元村的集体土地以及当时尚未开建的天元小区三期所在的空地改做天元小区业主的货车停车场使用,并收取60元每月的停车费。

而后几年,村委会将该停车场租让给私人老板,开始接收外来货车停放牟利,但在遭到数次投诉之后停车场被关闭,导致小区内业主的货车也无处停放。

在天元小区三期建好后,村委会又再次将属于天元村的集体土地作为货车停车场租让给私人老板经营,私人老板则开始对在停车场内停放货车的天元小区业主收取一千多元每年的停车费。

2017年环保部门多次关停了该停车场,并封闭了停车场内属于耕地的区域,仅保留了停车场靠近货运大道的部分,且只允许天元小区的业主停放货车使用。

但在2018年元旦之后,又有私人老板在该货车停车场内对天元小区的业主进行收费,并强行阻碍不愿缴费的业主在停车场内停放货车,而停车场的费用更是猛涨至250元每月,3000元每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17 10:02

您好!金先生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金先生在来话中反映街道办之前承诺货运大道天元小区每月60元的停车费,现在涨到300元每月,认为不合理。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发现来话人提到的停车场为位于天元小区附近的千晖停车场,新都区新都街道办已于2017年根据《新都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都水气办〖2016〗9号)文件的要求,将该非法停车场进行了关闭,至于其反映的问题请咨询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8年1月15日11时37分与金先生联系。其表示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感谢其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若有疑问,请拨打新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028-8304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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