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新鸿路贷款买的房子,刚开始叫我还清银行贷款,在这上面留言后,叫我尽量想办法,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们去问就给我们说我们的材料还没有交上去审核,我们只有在其他人搬走后该我们,这是啥道理,难道我贷款买的房是我的错?贷款买的房就应该任人宰割……
匿名网友,您所提到的新鸿路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区旧城公司实施的新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现您签订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合同》正在审核中,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协助您处理还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