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原户籍为四川省成都市安仁镇,2011年已在龙泉驿区大面购房,房屋建筑面积87㎡,小区为万卷山。考虑子女就学问题,希望将本人及4岁子女户籍转入房屋所在地户籍归属地。请问:1、办理流程?(如是:①先在龙泉办理入户申请-②再到原户籍办理迁出-③后在龙泉办理入户);2、办理入户需求的资料?3、本人由于长期在海外能否有妻子代为办理?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系本市内户口迁移,本市内的户口迁移系“一站式办结”,无需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现行的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政策规定,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备注:住房证明包含以下类型:
合法稳定住所:
城镇地区的提供: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
“全域迁移”夫妻可以代办。
经办证中心民警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14时07分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并理解以上政策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回复表示满意。您如需再进一步了解相关户籍政策,可拨打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8488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