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镇昊园江南一品小区为新交房小区,17年12月28日收房时,物业管理明确规定让先交钱才让验房,这本违规,态度还坚决,后来18年1月2日去收房不知怎么可以先验房在收房了,这态度转变本是好事,可是办理装修许可时,又明确规定除开建筑面积2.5元每平米得建筑垃圾费后,如果拆墙还要在收35元每平米得拆墙清运费,这个感觉就收重复了,后来查看(龙发改发2017)中按照(成房发〔2012〕1345号)文件执行,而(成房发〔2012〕1345号)文件中明确表示《五、中心城区住宅在装修期间,由物业服务机构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按以下 标准执行,并在所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协议中明确;装修垃圾清运费,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清运的,按建筑面积不高于2.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虽然多出得35元每平米清运费,说多也不算太多,但是面对物业这样不按规矩办事,以后还怎么为业主服务。快要过年,大家都高高兴兴得拿房子等着装修,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老百姓解决这个不合理得事情,让大家住着新房子快乐过年,在此谢谢相关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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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昊园江南壹品由吴江市水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该公司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接受业主委托清运装修垃圾收费标准为2.5元/平方米,如拆墙再按拆墙面积35元/平方米加收,您反映的情况属实。原成都市发改委《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5号)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2.5元/平方米,由于此文件已于2017年1月9日到期,目前收费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业主可选择自行清运,也可委托物业公司代为清运,如对《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与该公司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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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该小区房屋刚交付使用,目前处于装修高峰期,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应当约定清理的费用。”的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清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因该小区普遍存在业主拆改墙体现象,所产生的拆改墙体建渣较多,且拆改墙体建渣属特殊垃圾,现由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给第三方进行清运。故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约定收取清理的费用。鉴于上述情况,区房管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收取小区业主所产生相关费用,并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按约服务、依约履职,为小区业主提供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