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鹏)就母亲莫文慧坟地被毁一事泣诉,请荣县人民政府有所为、不无所为。
作为家属,我们的要求:
1、 认:如果政府认定家属对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请归还使用权,让人民教师的灵魂有尊严的安息地下;
2、 否:如果政府认定家属对坟地使用权非法无效,请出具无效认定文书,让我们有尊严的搬迁坟墓和骨灰,另觅他乡。
政府认账,我们认!
政府赖账,我们也认!
我的母亲莫文慧,荣县的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共产党员,积劳成疾因病于1993年去世,年仅43岁。
1993-8-16我的父亲陈松明向国营荣县良种场购买了大佛寺附近的一块荒地用于安葬我的母亲,国营荣县良种场出局了加盖销售专用章的收款单(单号:0005040)。
2015-11-12,国营荣县良种场出具了对0005040收款单真实性的证明并加盖国营荣县良种场公章。
2015-11-9 起坟地附近的两个住户,但灵甫、刘峻林对坟地进行破坏,修建私家花园、,种菜、搭凉亭、甚至还有鸡鸭棚,并且完全封闭。
此后我们家属一直想政府各个部门反映,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进去第3个年头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大佛景区管委会一直口头答应协调处理,实际上就是一个“拖”字诀。我本人在外地工作且经常长期出差,3年来我的父亲到荣县的各个部门反映上百次,遭受了无数的白眼和冷漠,均无功而返。
请荣县人民政府给一个明确的处理方案
不管政府怎么决定,我们家属都无条件接收,我们没有其他任何无理要求。但3年了,政府既不认,也不否。政府的担当何在,政府的服务精神何在。你们号称是人民的公仆,号称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可现在父母受此磨难,你们却冷眼旁观,无动于衷。
口号喊的响,心里怎么想?
人活着,要尊严;
人已世,亦要有尊严。
人民教师,教书育人,身后却落得个坟地被毁,尸骨难寻。
请给一个普通的人民教师死后留一丝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