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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30 06:45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领导,我是邓鑫,1999年元坝区退役士兵,我的安置问题一直存在问题,未得到解决,相关部门拒不正面回答我所有的问题,也反应数十次无果,应能把白的说成黑的,把有理说成无理。难道在党的领导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可到了实际问题,就是推三阻四,不正面回答问题,敷衍了事。我相信总会有说理的地方,市上不行就省上,省上不行就北京,我相信北京会给我评评理,相信党中央有地方让老百姓说话。肯请领导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17 16:04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市民政局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你于1997年12月从原元坝区(现昭化区)人武部应征入伍,1999年12月退伍,属于城镇退伍义务兵,系安置对象。
经核查2000年安置档案,原元坝区(现昭化区)安置办根据《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的通知》(元府发〔2000〕99号),于2000年12月5日对邓*等5人开出安置介绍信(元区安置办〔2000〕15号),安置到区供销社工作,其档案于2000年12月5日随同安置介绍信由区供销社提走。2001年1月18日,发放了安置生活费600元。经核实,邓*退伍报到时留的叔伯邓**的联系方式(电话350*****、传呼129-*******)。原元坝区(现昭化区)安置办开具安置介绍信后,将邓*安置情况告知了联系人邓**。
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第十六条规定,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感谢你的来信,如有困难或疑问,可以到昭化民政部门进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839—87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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