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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九级伤残,投诉无门,赔偿无果,套取保险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29 11:58 已回复

2016年7月2日,我与朋友7人在绵阳游玩,在绵阳毅德商贸城动漫水世界游玩,游玩过程中受伤被120送入绵阳肿瘤医院,经检查为腰椎暴力性骨折,在医院住院三个月后,出院回成都家中继续卧床休养三个月。在绵阳受伤期间对方老板(王玥)多次推卸责任,不源支付医药费跟别说赔偿费用,在自行垫付1万多元后无力再进行后续治疗,经当地政府(期间网上多次投诉、求助)介入才同意垫付医药费。受伤半年后,于2017年2月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遂立即于对方多次协调索要赔偿,无果后,于2017年5月向法院起诉,2017年2次开庭后,在最后一次开庭前协调,堆放承诺答应在1个月内赔付8.5万元,超过1个月强制执行10万元赔偿。我们已经2017年8月拿到法院的调节协议书后,立即配合对方将我的伤残鉴定报告原件等关键报保险资料原件快递至对方。哪知道,现如今一分钱没有拿到,对方拒绝进行赔偿,同时从今年初开始大量转移公司资产。2017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对方公司账户金额仅100多元。保险公司报下来的钱也不翼而飞,对方涉及欺诈伤者,欺骗保险金。我现在天天仍然腰不舒服,不仅饱受身体疼痛,更加的受到心理创伤。十九大刚开完,国家进入新的法制社会,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对方逃避法律制裁、逍遥于法律之外,该如何惩治,对方欺骗伤者,诈骗保险该如何处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01 14: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7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四川宏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0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院立案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在执行过程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四川宏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您履行了到期保险理赔款62687元后,您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的执行。故本案执行完毕,已于2018年5月25日结案。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联系人:毛琴,联系电话:0816-2815813。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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