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郫都区奎星楼社区时代花城二期底商9+酒吧使用音响设备唱歌扰民,多次投诉后,仅社区电话告知已交涉,并无任何成效。
相关法律条例:夜间噪音超过60分贝,已超过我国当前的《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标准规定夜间音量不得超过50分贝)并严重违反《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舞厅、音乐茶座、影剧院、录像放映场、游戏机室等文化娱乐场(点)在室内使用音响设备时,其声级必须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噪声允许标准。)
业主诉求:由于时代花城二期居民人口多,学生老人都有,酒吧唱歌已完全影响正常生活,请工商部门、环保部门、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请酒吧在天黑(已当天日落时间为准)后,不能唱歌,不得发出噪音。
您好,关于时代花城二期酒吧9+深夜噪音扰民一事,郫筒街道及奎星楼社区高度重视,接到居民投诉后,社区主任张文涛、副主任马兴晔、工作人员钟茜及网格员刘凯多次前往酒吧调查并进行调解,酒吧老板表示会尽量配合做到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