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今年10月11日我家被诬告抢劫48万和十几个手机,诬告方报警后以打抢劫犯为由将我儿媳打伤,如今也两个多月过去了,我家真抢劫这48万和十几个手机请把我家抓了,我家没抢劫为什么放任这些商人想诬告谁就诬告谁,想打谁就打谁还有没有王法?公安机关办案要多长时间才能还事实真相?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被诬告抢劫并被人打伤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2017年10月11日,叙永县公安局观兴中心所接到郑某(杨某某的妻子)报警称:其家中物品被杨某、李某等人抢走,要求处理。观兴中心所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杨某在高坪村修建公路时,因铺路需要在杨某与您户住宅之间的土地中采石,您觉得杨某采石造成其房屋地基受损,导致房屋随时有倒塌的可能性,因此事您多次找水潦乡人民政府处理未果,2017年10月11日,您及家人以此为由,要求杨某在自家腾出一间空房供您们居住,双方在此事中发生争吵,后李某进入杨某家,将杨某装有衣物的箱子抬出门外,又将茶几、沙发等物品抬到房屋外面的公路上。杨某的儿子认为您及家人的行为相当于入室抢劫,侵犯其财产,遂双方发生打斗,在打斗中杨某用右手在李某的左侧脸颊上打了一拳造成其受伤,其损伤程度叙永县公安局已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待鉴定结论出来后,依法作出处理。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于李某流产一事,叙永县公安局已到叙永县人民医院调取了李某的病例记录(诊断为:异位妊娠,即宫外孕)。
关于郑某报警称其家中有48万现金等物不见一事,经承办民警再次调查,由于2017年10月11日事发当日,杨某某放在家中的现金未找到而报警,事后杨某某在房屋内另外一处找到该资金。叙永县公安局未对郑某报警称被抢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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