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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失独家庭申诉请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17 19:51 已回复

尊敬的省卫计委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友爱镇青岗村公民姜长兵,现年46岁,和80岁的老母亲一起居住,孩子姜睿熙于2013年7月19日(14岁)患儿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于2014年2月7日病逝,半年治疗让我倾家荡产,一无所有。现因以下原因向四川省卫计委提出申诉要求。
(一)我住房是1987年建造的木制简陋住房,现今30余年,年久失修,木柱已朽坏。经郫县卫计委局长,樊局长,郫县友爱镇民政局王镇长。郫县友爱镇民政局副主任任李翔,郫县友爱镇计生办主任张忠祥,以及村领导干部现场考察认定,我的居住房屋年久失修。已属危房,有重新修建的必要。由郫县卫计委局长樊局长牵头,对我所住的95平米住房进行重新修建。请风水先生看日子后定于冬月初三动土修建,现住房已拆,因施工方和卫计委领导谈的修房工程款有一定的相差。没达成一致,现住房已拆,施工方拒绝施工。县卫计委樊局长要求让我出一部分钱来修建房屋,我因孩子白血病让我家破人亡,负责累累,实在拿不出钱来修建。望四川省卫计委给失独家庭特扶照顾。
(二)四川省对失独家庭特扶政策有偏差。国家卫计委杨文庄在电视里说,年满45岁就有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经我了解,四川省龙泉驿区,简阳,都江堰市在未满49周岁都领到了每年3000的特别扶助金,我向郫县卫计委樊局长反映情况,樊局长答复我是地区政策,我想问,难道简阳,都江堰,龙泉驿区,郫都区不是同一个省四川省吗?,为什么别的地方能领到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医保,社保。我们郫县没有。难道简阳,龙泉驿,都江堰,对国家一胎化政策做出了贡献,我们郫县没有对国家一胎化政策做出贡献,国家拔给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去哪里了,是县上贪污了还是,县领导班子上欺下瞒,同一个省,同样为国家计划生育做出贡献,牺牲,为什么扶助政策就不一样,难道别的区市失亲爹生的,郫县地区是后娘养的。龙泉,简阳,都江堰,逢年过节都有慰问金,10斤大米,20斤油,我孩子去世快四年了,没有人来看望一下,慰问一下,我要求要同等待遇,每年3000块特别扶助金。买医保,社保。该补几年就补几年。
(三)我现在房屋已拆,露天做饭,希望修建我原95平米住房。国家不是说吗,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现在我有严重的过敏性支气管炎,咳嗽得很历害,加上还要照顾我80岁的老年多病的母亲。无法从事我以前的厨师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无法生活。所以希望省卫计委,解决我住房和生活问题。
(四)因孩子生病治疗期间,由于没病房,现在急诊科医疗近10天,急诊科大病医疗补助是不报销的,希望由民政部门给予报销,用于还账用,费用大概20000余元,票据还在。恳请省卫计委给予答复。
此致
四川省卫计委各位领导
申诉人,姜长兵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友爱镇青岗村七组
联系电话,1819088432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家发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19 16:22

姜长兵: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住房的问题
郫都区卫计局与友爱镇政府、青冈村已在政策范围内为您妥善解决。您的房子已于2017年12月27日动工修建,现建房工程正顺利进行中。
二、关于您反映四川省对失独家庭特扶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目前全国和我省统一执行的特别扶助制度享受年龄均为49岁,暂未出台45岁领取特别扶助金的政策。您提到的龙泉驿、简阳、都江堰等地区执行的3000元扶助金政策,应是地方根据区域情况制定的探索试点政策,并未在全省全面推行。
三、关于您反映的生活困难问题
郫都区卫计局、友爱镇政府自筹资金于2017年10月底按最高缴费标准为您购买了2018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扶助补充保险。2017年10月至现在,郫都区卫计局与友爱镇政府、青冈村多次协调用人单位,共为您提供了3次就业机会,您均无理由拒绝就业。目前友爱镇政府仍然在积极为您联系工作,如有适合您的工作会尽快向您提供,以帮助您解决生活问题。
四、您反映的孩子生病治疗费用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郫都区民政局、郫都区慈善会多次对您儿子进行慈善捐助和医疗救助,为您儿子解决医疗费用共计104725元。经咨询相关部门,按照民政救助的相关规定,您应在您儿子出院三个月内提出大病医疗补助申请,并提供相关票据,经民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报销。现申请已超过了救助报销期限,故不能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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