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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请县委黄书记关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16 14:59 待回复

尊敬的县委黄书记您好!我叫何红军,32岁,一个普普通通的营山小市名,为了生活做点小买卖,由于这几年经营不善,为了偿还债务,于2017年9月8日把自己名下号牌为川RLU378小轿车抵押给 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罗曼威森办公楼16层) 贷款45000元,到手41000元。约定每月5号还款1696.12元,共36期。
10月4日下午我存款3600到农行的还款卡里(银行流水为证),5日未扣账,10月7日下午16时3分,本人通过微信询问公司给我办贷款的业务人员(微信通讯记录为证),得到的答复是可能因为国庆放假,未扣取,后于10月10扣款1696.12元。
第2个月由于缺钱,晚了1天于11月6日存款1700元(银行流水为证),11月7日扣款1696.12。
12月9日下午13点30分左右,我开车出门行至营山县老交警队红绿灯处,车辆被后车追尾,还没有等反映过来,一个壮汉一把把我从车上扯下来,另外3个男子把我强行按到我车的后排座把我手押起只说了句“我们是法院的,代表公司来收车”就直接把我拉到西干道靠近新车管所处推下车,把我车强行开走了。
我是个农村娃,好不容易在城里挣点辛苦钱,就因为没钱实在没办法才用车去抵押贷款,我的车买成73800,卖都卖不到87166.35,现在我四处求助无门,和贷款公司协商他们也不愿少钱,一定要我给8万多才能取,并且说十天内不取就会把我车拿到南充车管所不通过我本人直接过户给我卖了,这是要把我逼死吗??? 现在的情况是,我咨询律师说这类官司就算胜诉前后可能都需要花一年多的时间,车管说贷款公司有可能会找渠道不通过我本人直接把车过户给第三方,公安局说这种案件他们一个月有可能遇见10多起,但是也没有办法立案侦查。尊敬的黄书记请问,未提前通知及通过非法渠道强制占有他人财物算抢劫吗?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希望您能伸出援手,帮助下一个来自社会底层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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