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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农名工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11 20:52 已回复

领导好!我是一个农民工,家住彭州市葛仙山镇,我于2014年6月末与40多名保安在民政局大厅集合,然后被分到彭州市濛阳镇敬老院当一名保安,并于2014年7月与彭州市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2014年7月到2017年11月31日期间一直在濛阳镇敬老院当保安,受彭州市民政局及保安公司双重管理。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由彭州市保安公司打卡发工资,2015年7月2017年6月由彭州市天益物业管理公司打卡发工资,2017年7月民政局通知保安人员,从2017年7月开始工资由彭州市保安公司劳务派遣发放,但从2017年7月至11月工资只发了3个月,2017年11月中旬民政局刘副局长开保安会再发通知,保安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上岗,于2017年12月我被宣布辞退,同时被辞退人员22人,民政局及保安公司未向我们22名被辞退人员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及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书面材料。
2017年12月4日我找到彭州市民政局分管敬老院业务科的周婷及就业局窗口,询问余下2月的工资及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的失业保险金只交到2017年6月,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已经超过2个月失业时限,就业局已无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从2014年7月到2017年11月我一直在濛阳镇敬老院当保安,未曾离职失业,工资也一直领到的。
我的诉求:1、领取2017年余下的2个月工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工作3年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我应领取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及同时期的医疗保险缴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15 11:35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2017年10月和11月工资问题
2017年10月、11月工资,已经完成财务流程,近日会安民政局排专人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时任保安手中。
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可向彭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关于《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的问题
按照领取失业保险流程,失业保险应由本人出具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就业局办理,具体事宜您可到彭州市就业局咨询。同时,若因公司原因造成损失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1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19 14:05

来信人;您好! 针对您在留言中提出的问题,我局庚即展开了调查和了解,现将答复如下:
一、关于2017年10月和11月工资问题
2017年10月、11月工资目前已经完成财务流程,近日会安排专人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时任保安手中。
二、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用工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我局安保服务项目是经公开招投标程序,按照正规流程确定保安服务机构,由中标机构全面负责彭州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安保服务,保安人员配置事宜均由中标机构负责,保安人员与中标保安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据调查了解,您与彭州市天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12月时,您的合同已经到期,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三、关于《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的问题
按照领取失业保险流程,失业保险应由本人出具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就业局办理,具体事宜您可到彭州市就业局咨询。

彭州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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