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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为什么公路硬化到小组长家就不在往前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10 17:45 已回复

你们好: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一直在外省工作已退休多年,2000年回到古蔺县马斯乡茶园村老家探亲时看到乡亲们生活过得非常艰辛,山里的农作物全靠人工背到街上换钱维持生计,因此本人出钱并组织村民开始了人工挖公路,在一年的时间里大约挖了通社公路约2公里多。并动员马蹄乡的几户人家将公路又延伸了约2公里,总长度约4.5公里左右,因该路段是黄泥土,一到下雨天就摩托车通行都非常困难,几年前政府曾经拨款12万对该公路进行加宽平整,但由于承包人和地方干部同流合污加宽到大约二分之一处(小组长)家旁边就算完成了。之后有村民在小组会议上对此事提出质疑和异议时“该小组长口出狂言”称这是政府出的钱。不是哪个村民自己出的,政府想修到哪里就修到哪里,村民没权说三道四,也无权干涉政府的决定,此后村民不在敢发表什么言论,最近政府又出钱将该路进行硬化,但这次跟上次不一样的是水泥路面刚好打完该小组长家坝子就算完工,当群众问会不会在继续往前硬化时地方干部和承包商异口同声的说该公路长度够了,但经本人了解得知原来测量的长度已经到了我的老家附近,也就是未到达以前测量的终点,现在至少缩短了0.8---1.00公里的路程。原计划一公里的生产便道路也缩短了很多,本人虽然长住外地但听到这消息后感到非常的愤怒和震惊,为了村民能过上幸福生活我拿出了自己的退休工资为村民修路,但现在当地干部同流合污,公饱私囊将政府的钱占为己有,不做实事,竟然修到了小组长家里就不在往前修建,请问一个小组长有这么大的权利吗?还是地方干部也参与了此事?因小组长家在路口上。往前方才到了村民享受的路段,不算延伸到马蹄乡的8户人家外,本小组都还有近10户人家受益该公路,像这种以公谋私,自私自利不顾全大局的干部怎么能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不为群众做实事的干部怎么能让当地农民富裕起来,这种只为自己着想的干部有资格担任此职务吗?
相信政府出钱建设家乡不应该仅仅是为了方便地方干部,受益到更多的百姓才是目的,本人没要求修建到我老家房前屋后,但希望能受益到更多的百姓,这也是中央政府出钱搞建设的初衷。
本人在外省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并对此公路长度做从新测量,给百姓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别让当地这些没有文化又没见过世面的群众有话不知道去哪里说。同时也让政府出的每一分钱都能实实在在的花在建设上,本人在此代表受益群众拜托政府了,希望你们能重视此事,谢谢了!
如果在15个工作日得不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答复和重视,本人将往上级政府反应此事,直到此事解决为止。
谢谢!
您们辛苦了!
联系人;黄登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12 08:5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公路硬化到小组长家门口就不再往前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古蔺县马嘶苗族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公路建设,是古蔺县政府下达马嘶苗族乡的2017年第三批通村硬化公路建设计划,从木可(茶园村九组村民黄登文院坝)至柳沟村张家寨大桥,全长9.5公里。不存在“只硬化到小组长家门口”的情况,且茶园村九组的村民小组长是姜公银,其入户道路还是泥土路。
茶园村生产便道建设项目是古蔺县扶贫移民局下达计划建设的,全村共计10公里,茶园村九组拟新建2公里,目前已建设完成1.7公里。由于木可至张家寨公路硬化正在施工,导致建设生产便道所需的水泥、砂石等建设材料无法运输进场,只能暂缓实施该小组生产便道建设。故“缩短建设里程”的情况不属实。
茶园村木可至张家寨大桥公路硬化以及生产便道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单位的确定,均是茶园村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以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后形成的。这两个项目建设完工后,须通过县、乡两级进行验收,县财政再由施工单位划拨工程款。故“当地干部同流合污,公饱私囊”的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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