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2017年1月在双流区航空港的乐天玛特超市购买了200多元的物品,但该超市通过价格欺诈的方式(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标示低价,高价结算)多收了我100多元,我立即在现场向超市经理提出异议,但超市不给解决。之后我虽然多次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双流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价格监督部门也让我送了好几次资料,但之后就没有任何回音,热盼书记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还我一个公道!
1、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2、对乐天玛特的价格欺诈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3、对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价格监督部门的推诿扯皮、为官不为行为进行处理。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航港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请您提供在乐天玛特(成都)商业有限公司空港韩国城店购买生活用品的相关凭证,以便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您口头同意,但一直未能提供。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航港所工作人员希望您尽快将相关凭证提交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航港所,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航港所联系电话:858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