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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无助者的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2-01 17:52 已回复

尊敬的罗市长:

       您好!我是一个身份证信息被盗用的无助者,需要您的帮助!事情的大致情况这样的:2017年11月28日下午,我去武侯国税局办理现任职公司的电子发票核定,进行身份验证时,发现被省国税局强制监控,不能办理。原因是我作为非正常户(成都林根派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被监控。当时我就懵了,不知什么情况。29日,我去武侯政务大厅查询得知,我被2家公司登记为股东。我从武侯档案局提取2加公司的档案一看,使用的身份证是我2016年2月初丢失的身份证,而我于2016年2月中旬已补办了新的身份证。除此外,档案中的签字并非我本人的签字。注册时留的联络人现在根本就联系不到人,经营地址也不准确。我想找2家公司去注销我的身份登记都找不到人。难道现在我就只有去起诉工商一条路可走?我,一个月薪3千左右的打工者,花一笔不算小的钱,以及半年,甚至2年的时间去打官司,这样会严重影响我的工作、生活。难道工商的疏忽要我来承担这些苦果?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向您求助,希望您帮忙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较快处理这事儿。在此,由衷的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27 15:06

杨女士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与您电话沟通,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511527198806254726,经系统查询,企业名称为成都林根派商贸有限公司在我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510107MA61TT7M01,杨应芹担任股东、监事,登记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惠民路22号1栋1单元2号;企业名称为成都独柯应商贸有限公司在我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510107MA61TT2E3N:杨应芹担任股东、监事,登记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路7号1栋2单元1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行政行为。
二、据您所述情况,您可向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
备注:1.武侯区档案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37号档案馆2楼(联系电话:028-61069855);
2.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潮音路6号。(联系电话:85118379、 85118331)。
我局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于2017年12月22日13时43分左右告知来话人,其表示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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