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我是新津县普兴镇养瑞苑小区(俗称火车站安置小区)居民,近日小区物业张贴公告《新津县养瑞苑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主要内容是“2017年11月27日,在养瑞苑物业办公室召开业主委员大会,到人(原文,非笔误),实到7人。委员们一致同意养瑞苑机动车收费方案(方案略)”。咨询:
“养瑞苑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多少人?养瑞苑小区有多少户?我市目前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与小区户数之间有没有比例规定?
“养瑞苑业主委员会”是何时何地成立的?是何人代表政府牵头筹备的?是否在新津房管和普兴镇政府备案?
如果现在的“养瑞苑业主委员会”是伪委员会,追问:
3.该决定是否有效?物业办能否继续该项收费?应由谁来撤销?
4.小区也该有业主的委员会了,请问政府部门计划何时牵头筹备?
其实我个人对收费方案是赞成的,也相信收费的服务更规范。但对费用用途笼统的概括为“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小区建设”不敢苟同(一是物业管理费又用来干什么,二是如果委员会都是假的……),建议公示后将收费盈利存入政府监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示后将收费盈利按户平均分给业主。
来信多用问句,只因知情不多,还望市长海涵,实在是已经失去土地不想再失去规矩。
市民,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委员会问题的来信后,经批转普兴镇办理,现回复如下:普兴镇养瑞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8月9日,该小区有住户730户,居住人口1067人,该业主委员会由该小区居民通过民主集中制选举产生推选出楼栋长14人,业主委员会共选举8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合情合理合法,且在普兴镇人民政府备案。普兴镇养瑞园小区收取的一切公共资源占用费用于该小区的保安、保洁、监控、停车位管理等公共服务的费用,并且所有的财务收支两条线,收取的费用资金即时存入普兴镇财政所专用账户,资金使用须经该小区议事会、监事会成员共同议定并签字后方可列支,并在小区公开栏进行每月、半年、全年财务公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