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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国家政府建设新农村建新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1-29 21:26 已回复

请求帮助,国家政策新农村改革建新房。我家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陈家坝乡西河村五组。地震前一家三口,爸爸一人劳动养活一家人,妈妈体弱多病,没有劳动力,地震父亲不幸遇难。母亲为了供我继续学习,组建了一个组合家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近期听说朋友邻居口里得知有这个政策,回来请求政府帮助建新房。村上管事的不仅不通知我们,还不予受理,不给予帮助,说我们地震后离开这里了。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是一个成年人,我的户口在这里,我是户主。我有权利继续住在这里,他们推脱责任,说妈在哪你就在哪。甚至言语侮辱,人身攻击,说我丢脸。有视频为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04 09:03

“李红”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北川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7年12月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14 17:49

李红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作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您在地震后一直与母亲李蓉以投亲靠友方式居住在我镇小河村,所以并未拆除当时的危房。您在朋友那里了解的,我镇人民政府落实的政策为:《北川羌族自治县2017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危房等级为C级的,其改造方式为维修加固;危房等级为D级的,其改造方式为拆旧建新、拆旧另购安全住房、拆旧租赁安全住房3种方式保障”。且《四川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川建村镇发生〔2015]365号)文件明确规定: “建房面积和标准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改造方式为新建的,必须拆旧建新,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关于您所反映的“村上管事的的不仅不理我们,还不予受理、不予帮助”情况,我们已责成陈家坝镇组织委员已对村上干部进行了约谈,要求村组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接地气,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工作的监督和关心,也请你多多参与和支持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



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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